在現貨黃金投資市場上,交易平臺與代理商之間一般都不是母公司與子公司,或者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係,而是業務夥伴的關係。公司型的現貨黃金代理應該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、
完整的企業經營組織機構、一定素質的專業人員和資金實力,以及與之相對應的銷售管道等。
黃金代理與交易平臺代雙方在尋找代理合作,不可隨意行事,也不可強行“搭配”,而根據應該雙方各自的情況,採取資源結合,雙向選擇的原則,這樣才可能建比較穩定、互利的代理關係。由於黃金代理的利潤來源是平臺的返傭,又與代理業績的好壞密切相關,所以雙方應該以通過契約的形式,明確委託商與代理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,這樣比較建立起一個利益共用、風險共擔、市場共拓、發展共謀、互惠互利的關係。
在現貨黃金代理經營的過程中,平臺的返點以及客戶的優惠力度,一般不是由代理商自己決定的,而是由平臺根據市場的競爭與供求情況商定的,可以說是由平臺主導的,而且返傭水準一旦確定,代理商無法單方面隨意變動,但一般來說,某個區域內同等規模的代理商的返傭水準都是相約的,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同業的不良競爭。
一般來說,現貨黃代理商的代理業績越好,從交易平臺獲得的傭金利潤也就越高,整體的收入水會與代理付出成正比。但黃金代理在選擇加盟平臺時,除了關注返傭的高低,還有關注平臺的實力、品牌,還有能夠給自己怎樣的資源配套。漢聲集團是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的AA行員,一直歡迎代理商以不同的形式加盟,並提供優厚的條件,務求與代理商達成長遠的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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